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
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的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编制本指南。需要获取东胜区金融办信息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可以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(网址http://www.ds.gov.cn)查阅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。东胜区金融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《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(二)公开形式。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东胜区金融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。
网址为http://www.ds.gov.cn。公共查阅窗口地点:东胜区档案局。
(三)公开时限。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有特殊情况的,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东胜区金融办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东胜区金融办提出申请。东胜区金融办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。东胜区金融办自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;办公地址为东胜区党政大楼224室;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天9:00—11:30,14:30—17:00;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7-8381120;传真电码0477-8381120,通信地址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,邮政编码为017000,电子邮箱地址:qujinrongban@126.com。
(二)申请形式。向东胜区金融办提出获取信息申请,请填写《东胜区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东胜区经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1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具体网址为http://www.ds.gov.cn;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2.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4.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、税费缴纳、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。
(三)申请处理。东胜区金融办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。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,将告知申请人。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东胜区金融管理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、不准确、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,东胜区金融办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。
三、监督与投诉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胜区金融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东胜区人民政府投诉电话举报。投诉电话:0477-8380677;传真号码:0477-8380676,通信地址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,邮政编码:017000。接待投诉时间:周一至周五,每天9:00—11:30,14:30—17:00;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。监督电话:0477-8380801,传真号码:0477-8380801,通信地址: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监察局,邮政编码:017000,接待投诉时间:周一至周五,每天9:00—11:30,14:30—17:00;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东胜区人民政府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