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编制本指南。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本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胜之窗——东胜区电子政务门户网站(http://www.ds.gov.cn)上查阅本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本《指南》指定发放点东胜区粮食办公室(地址:东胜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3室)领取。
一、工作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10月5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:东胜区粮食局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东胜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3室
办公时间: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00
联系电话:0477-8575703
传真号码:0477-8575703
通讯地址:东胜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3室。
邮政编码:017000
二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。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《东胜区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形式。网址为www.ds.gov.cn。公共查阅室:东胜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3室。本单位还将采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开信息。
(三)公开时限
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,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。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提出申请
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,应填写《东胜区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,复制有效。
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:
1、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2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场提出申请。
3、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;本单位已经采用了网上身份认定技术,可以确认网上申请人的身份,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。
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 (三)申请处理
本单位收到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后,根据需要,可能通过相应方式核对申请方的身份。本单位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求申请人补正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,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请人。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四、监督与投诉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。投诉电话:0477—8575768,传真号码:0477—8575768,通信地址:东胜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3室,邮政编码:017000。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 |